
教师作为教学专业人员,其存在是为了帮助儿童在新旧经验之间发生更融洽的顧应与同化,即发生更好的学习。学生的学习是儿童的基本权利,永远是第一位的,教师的教学是服务于学生的学习的,先学后教一一从行为发生学的角度来看,教是以学为基础或前提的,没有学习,则无须教学,犹如“没有买,何须卖:以学定教一一从行为的专业性来看,教师多作出的任何教学策略都是以学为依据的,是基于学情的,不是随意的。
我了解到学历案是由教师到学生再到学生的自我转换。我也深刻认识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,而我们教师的责任在于引起学习,维持学习和促进学习,不同学生擅长不同的学习方法,不同的学习目标需要匹配教学方式,说中学,做中学,悟中学,是主动学习的主要方式。学历案能更清晰的指导学生的学习,目的明确,并能详细的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。